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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委宣傳部供圖

时间:2025-05-05 05:20:17来源:

潮州出台新政保護鳳凰單叢(樅)茶,潮州出台枞茶5月10日起施行_南方+_南方plus

日前,潮州市印發《潮州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凤凰從保護範圍、单丛生產規範、月日標誌使用、起施監督管理等方麵作出係統性規定,潮州出台枞茶自5月10日起正式施行。新政行這標誌著潮州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再上新台階。保护

明確定義及保護範圍

《辦法》對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給出了明確定義,是单丛指茶葉鮮葉產自潮州市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在保護區域內按照標準加工生產,月日品質達到標準要求的起施茶。《辦法》所稱標準,潮州出台枞茶指DB4451/T1-2021《地理標誌產品鳳凰單叢(樅)茶》。

潮州市委宣傳部供圖。

《辦法》明確,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為:潮安區鳳凰鎮、文祠鎮、登塘鎮、赤鳳鎮、歸湖鎮、古巷鎮、鳳塘鎮、萬峰林場和楓溪鎮雲步草嵐武、槐山崗區;饒平縣浮濱鎮、錢東鎮、樟溪鎮、浮山鎮、湯溪鎮、三饒鎮、聯饒鎮、新圩鎮、新豐鎮、饒洋鎮、上饒鎮、建饒鎮、高堂鎮、新塘鎮和東山鎮;湘橋區橋東街道、意溪鎮、磷溪鎮、官塘鎮、鐵鋪鎮等潮州市現轄行政區域內的30個鎮、茶區。

強化標誌使用監管

在申請使用專用標誌方麵,《辦法》提出,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從事茶葉生產的經營者,凡符合使用條件的,均可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使用專用標誌的申請。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時,應按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指定位置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同時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鳳凰單叢(樅)茶”名稱,並在產品標簽或包裝物上標注所執行的地理標誌標準代號或批準公告號。據悉,截至目前已有225家茶企獲準使用鳳凰單叢(樅)茶國家地理標誌。

吳秒衡攝。

《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如有在產地範圍外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在產地範圍外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與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相似的名稱,誤導公眾;將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的名稱用於產地範圍外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即使已標明真實產地,或者使用翻譯名稱,或者伴有如“種”“型”“式”“類”“風格”等之類表述;在產地範圍內的不符合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標準和管理規範要求的茶葉產品上使用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在茶葉產品上冒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在茶葉產品上使用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近似或者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者圖案標誌,誤導公眾;偽造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等行為。

明確生產要求及規範

《辦法》明確,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生產、種植和加工必須符合標準及配套技術標準的要求,茶園環境必須符合國家法定環境要求,並做好茶園管理及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生產記錄,生產記錄應當保存2年。

此外,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的銷售者,進貨時應當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的產品質量應當符合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的標準及配套技術標準,產品包裝標識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有關規定。

潮州市委宣傳部供圖。

建立全鏈條監督機製

根據《辦法》,潮州將成立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委員會,並積極開展部門間和區域間協作,健全執法協同機製,加強執法部門間的聯動保護和協同執法,形成在生產地、銷售地、流通地和網絡銷售平台聯動查處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誌產品侵權違法行為的工作格局。

此前潮州市召開的2025年鳳凰單叢(樅)茶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工作會議提出,今年是鳳凰單叢(樅)茶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籌建的攻堅蓄勢之年,也是三年初見成效的關鍵一年,要全麵落實2025年年度各項工作清單,加強政策精準扶持力度;逐步完善地理標誌保護標準體係,強化質量管控;持續開展地理標誌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假冒地理標誌產品以及偽造、冒用或未按規定印製專用標誌等違法違規行為,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及專項檢查,加強對專用標誌使用企業的監管;持續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地理標誌保護宣傳活動,提升公眾對地理標誌產品的認知度和保護意識,形成保護地理標誌的濃厚社會氛圍。

采寫:南方農村報記者 歐曉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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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伍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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